女職工在工作期間懷孕的,用人單位應當給予一定期限的產假,其產假期間的工資按國家規定支付。那麼,女職工產假期間工資怎麼發放?產假工資和社保津貼可以一起得到嗎?讓我們來看看這個問題。
一、女職工產假期間工資怎麼發放?
用人單位法定休假、婚喪假期間和社會活動期間,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女職工生育享有不少於90天的產假。
中國《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進一步規定,女職工的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假15天。分娩困難的,產假增加15天;多胞胎的,每增加一個孩子,產假增加15天。
女職工在懷孕期間流產的,所在單位要根據醫療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的產假。符合上述有關產假法律、法規規定的女職工,享受工資待遇。同時,任何單位不得以產假為由辭退女職工或者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企事業單位女職工產假期間享受不同的工資待遇。企業女職工所在單位有生育保險的,產假期間的工資由生育保險機構按規定支付。對不為女職工辦理生育保險的企業,其工資由企業支付。我們説的是基本工資。其他附加工資根據各企業經營情況不同,規定不同,由企業自己決定是否計發。
機關事業單位女職工產假期間,根據《人事部關於機關事業單位女職工產假期間工資計算與支付的通知》,國家規定的女職工產假期間工資按照下列各項之和支付。
1.代理機構實行職務工資、職等工資、基本工資、工齡工資等級制。
2.機關技術工人的崗位工資、技術等級(崗位)工資和獎金,按照國家規定的比例計算。
3.對於本機構的普通職工,是其崗位工資和獎金,按照國家規定的比例計算。
4.中介工作人員按國家規定支付崗位(技術水平)工資計算津貼(其中體育運動員為基本運動津貼和成績津貼)。
二、產假工資和社保津貼可以一起得到嗎?
根據生育保險的有關規定,生育期間,公司已經繳納了生育保險,對此,職工只能依法享受生育津貼和醫療津貼,不得享受適用的雙薪。
生育保險旨在保護職業婦女不因生育孩子而減少收入。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按照規定標準發給用人單位的生育津貼,必須由用人單位用於支付職工在生育和產假期間應享受的工資和福利。支出低於職工本人工資的,差額部分由單位補足;高於職工工資的,差額部分計入本單位職工福利支出。也就是説,發放產假工資後,單位不需要向個人發放產假津貼。
通過以上內容的分析,相信大家已經知道了如何規定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支付標準。一般是基本工資,很多情況下,根據女職工在單位的實際工作年限,有具體的支付比例。
上一篇:助孕醫院 夫妻備孕期間的禁忌有哪些?如何科學的備孕?
下一篇:返回列表